全校各单位: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,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和网上信息的安全,充分发挥学校各级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,现将《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网站信息管理发布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二○○七年三月二十九日
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
一、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,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和网上信息的安全,充分发挥学校各级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,树立学校良好的品牌形象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关于加强校园网络宣传与管理的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网站(www.dh.whu.edu.cn)是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的唯一正式网络站点,为校一级网站,主要是信息发布、政策解读、提供服务和信息查询及下载。各学院、各职能部室网站为二级网站,满足内部信息传递与共享。 第三条 各级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: 1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“全面、准确、及时、一致”的原则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对外树立品牌形象,对内发挥凝聚队伍、鼓舞士气的作用,共创和谐校园环境。 2、网站信息应客观、真实、准确,文字图片表达清晰、简练。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有关政策规定,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符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 二、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宣传处对学校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协调。主要职责是:负责确定网站信息宣传重点,制定网站宣传方案;负责策划网站页面和栏目设计方案及网站页面的设计、制作和更新;负责网站首页主要新闻栏目和其他重要信息的审核发布;负责信息发布管理的相关技术培训;负责指定网站栏目和页面的归口管理部门;负责网站信息的接受整理、分类送审、存储归档;负责对二级网站进行考核。 第五条 计算机中心负责网站的具体技术工作,主要职责是:负责网站服务器的管理和日常运行维护;负责网络安全和系统升级。 第六条 学校各学院各职能部室主要职责是:负责向校一级网站提供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信息、对外宣传资料和需要在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信息等;负责对本部门网站进行管理;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、审核发布、定期更新。 三、信息的收集、审查、发布、更新和维护 第七条 各单位应指定一名兼职网络信息管理员(必须由学校在册教职工担任),负责本部门网站的信息采集、编辑和更新工作。有以下内容需在学校一级网站发布的,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报送宣传处审批发布: 1、面向全校或全国的通知公告等; 2、学校党委、行政做出的决议、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; 3、上级领导来校视察、指示等重要信息; 4、全校性的重大活动、新闻等; 5、其他重要新闻信息。 第八条 二级网站栏目和页面的增减、修改,由各部门将增减栏目名称、内容、信息作用等,提出书面申请报宣传处审批。 第九条 网站信息管理实行“谁主管谁负责,谁上传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审核审批程序,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及时,不得涉及秘密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。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,一律不得上网发布。信息管理员有责任保证信息发布密码的安全性,定期更改密码,如因密码管理不善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,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。 四、考 核 第十条 宣传处对各二级网站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日常监督、检查及考核,定期检查通报,对于考核优秀的二级网站进行通报表扬,对于不及时发布信息及违规操作的二级网站下发整改通知,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包括网站信息更新频率、信息发布准确性、管理制度的制定、信息发布量等。 五、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宣传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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